****开发区****-安泰路(崇宏街至崇文街段)工程
修改通知
各投标人:
****的****开发区****-安泰路
(崇宏街至崇文街段)工程(招标项目编号:泉建招字[****]***号)现发布修改通知
如下:
*、招标文件专用本第*章*.*.条款、第*章第*节项号*的编列内容、第*章
第*节(*)中“****地点”内容修改为:“****经济技术开发区”。
*、投标人提问的回答:
提问:由于技术标是暗标,请问软件里技术文件下面有*个小章节是《通用本补正
数据表》,请问要盖章吗?
回复:《通用本补正数据表》为招标文件的组成,不是投标文件的组成,投标人
编制投标文件可以直接删除《通用本补正数据表》,无需提供。
*、本修改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
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有不*致的,按修改通知执行。
招标人:****(盖章)
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:,(签字或盖章)
招标代理机构:****(盖章)
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:,(签字或盖章)
日期:****年**月**日